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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6月起施行“工资信息”发布制度

发布时间:2008-05-29 08:41:36

点击数:31366 次

    26日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为加快推进天津市工资共决机制建设,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,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和指导,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、天津市总工会、天津市企业联合会/企业家协会近日发出通知,从2008年6月1日起天津市施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发布制度。

  《通知》规定,全市工资集体协商信息的发布,依据市统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统计数据,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于每年3月下旬和6月下旬分两期发布工资集体协商信息,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情况和职工收入等相关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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