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3月13日在《深圳特区报》等媒体对外发布信息称:“深圳开展非强制监理改革试点,首先是社会工程全部取消强制监理,并将非强制监理范围逐步扩大至政府工程”。深圳一直走在改革开放的前沿,此次监理行业的试点,不知对深圳监理行业而言,是一如既往的利好消息,还是暴风骤雨的突袭呢?
李金华 说:
监理职业联盟 说:
颜昌海 说:
开展非强制监理改革试点,应至少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并达到以下目的:
(一)真正明确监理的定位,即监理是咨询服务业,不是一方责任主体;监理仅对建设单位(业主)负责,不承担政府赋予的责任。
(二)明确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不再适用于已取消强制监理的条文。
(三)突破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,必须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配套措施,切实做好取消强制监理的准备工作,如整顿和规范监理市场、实施市场清出制度、监理服务内容做到多样化和差异化、制定业主项目管理标准、建立业主条件备案制度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差别管理制度、扩大业主自主选择工程管理方式的权力等,为取消建设监理制度创造条件。
(四)政府通过行政许可制度及建设程序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和监督职能,使投资者、建设项目法人或业主从自身利益出发,迫切需要社会化、专业化的工程咨询服务。
(五)与国际工程咨询服务业接轨,允许个人执业,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管理。
综上所述,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,将逐步顺应市场经济发展,逐步完成历史使命,让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完全走向市场化,届时,再取消建设监理制度为时不晚,否则,将事倍功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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